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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桂林夜屎佬扯板路
近日,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通知》,一起看看有什么变化。桂林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第二次贷款利率上浮根据公告显示,桂林市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如下: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,调整为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.1倍。该《通知》自年5月1日起实施,以申请时间为准。在此之前,桂林市职工个人及家庭第一次、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均为3.25%。此次调整后,第二次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则为3.%(3.25%*1.1)。另外,据规定,职工个人及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、集资房、危改(棚改)房、房改房,首付比例不低于30%;二手房、自建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%。第二次贷款需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后才可提出申请,不受理第三次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。据悉,年,桂林市全年发放个人贷款35.37亿元,同比增长49.33%;回收个人贷款本金15.81亿元,同比增长10.43%。至年12月底,全市已累计发放个人贷款户、共.49亿元。全年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额为.09万元,逾期率0.1‰,远低于自治区0.4‰的考核指标。通知原文件如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